問題來源:
【答案】C
單老師
2024-07-21 16:40:21 1878人瀏覽
當然可以。鑒于答疑版面原因,老師先給同學一份關于“通過比例”的總結:
1.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應當經股東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有限責任公司:
(1)股東會作出決議,應當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應當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董事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應當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應當一人一票。
(3)監(jiān)事會決議應當經全體監(jiān)事的過半數通過。監(jiān)事會決議的表決,應當一人一票。
3.成立大會應當有持有表決權過半數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成立大會對作出決議,應當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4.審計委員會作出決議,應當經審計委員會成員的過半數通過。
5.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東會作出決議,應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特別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董事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應當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應當一人一票。
(3)監(jiān)事會決議應當經全體監(jiān)事的過半數通過。監(jiān)事會決議的表決,應當一人一票。
(4)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可以授權董事會在3年內決定發(fā)行不超過已發(fā)行股份50%的股份,但以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應當經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發(fā)行新股的,董事會決議應當經全體董事2/3以上通過。
6.上市公司在董事會中設置審計委員會的,董事會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前應當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過半數通過:
(1)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yè)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2)聘任、解聘財務負責人;
(3)披露財務會計報告;
(4)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7.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yè)或者個人有關聯(lián)關系的,該董事應當及時向董事會書面報告。有關聯(lián)關系的董事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lián)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lián)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會議的無關聯(lián)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2人)的,應當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會審議。
8.下列事項應當經上市公司全體獨立董事過半數同意后,提交董事會審議:
(1)應當披露的關聯(lián)交易;
(2)上市公司及相關方變更或者豁免承諾的方案;
(3)被收購上市公司董事會針對收購所作出的決策及采取的措施;
(4)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9.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向他人提供擔保的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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