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和定金條款
在本題中,李某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請求張某支付30萬元違約金,則定金條款不適用,所收取張某的45萬元定金應當返還。
這個說法是不是太絕對了,我如果寫李某選擇適用定金條款,李某返還45萬元定金,但是不得要求張某支付30萬元違約金,也可以把?因為2個條款擇一適用
問題來源:
單老師
2025-07-28 13:41:11 173人瀏覽
這塊同學的理解有偏差,定金條款與違約金條款2選1的意思是:
1.定金罰與違約金條款2選1:本題,張某違約,那么定金罰應該是李某不返還定金。
而同學的答案是:選擇適用定金條款,李某還要返還45萬元定金(這就不是定金罰條款了),這個表述自相矛盾,是錯誤的表述。所以不可以向同學那樣回答。
2.可以寫:
李某選擇適用定金條款,那么李某不返還45萬元定金,但是不可以同事要求張某支付30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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