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斷購進的設(shè)備沒有抵扣過進項稅
問題來源:
張老師
2025-04-01 07:27:22 877人瀏覽
按時間區(qū)分:
對于一般的固定資產(chǎn),2009年1月1日之前購進的,不得抵扣進項稅;
對于小汽車、摩托車、游艇,2013年8月1日之前購進的,不得抵扣進項稅。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自開或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自2016年2月1日起執(zhí)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之后購進的固定資產(chǎn)(小汽車、摩托車、游艇除外)以及2013年8月1日之后購進的小汽車、摩托車、游艇采用適用稅率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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