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蘇老師
2026-02-13 09:05:11 210人瀏覽
情況一: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
假設納稅人王某經(jīng)營個體工商戶E,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3000元。
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根據(jù)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即
100000×10%?1500=8500元。
其他政策減免稅額×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3000×100000÷100000=3000元。
減免稅額:(8500?3000)×50%=2750元。
情況二: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萬元
假設納稅人趙某經(jīng)營個體工商戶F,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000元,適用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shù)為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8000元。
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
2000000×35%?65500=634500元。
其他政策減免稅額×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8000×2000000÷3000000≈5333.33元。
減免稅額:
(634500?5333.33)×50%=31458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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