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乙公司為甲集團公司的子公司,主要從事外匯交易,存在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fā)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且對集團具有財務重大性。A注冊會計師擬親自對該組成部分的外匯交易實施審計。
(2)丙公司為重要組成部分,由于無法接觸丙公司的治理層、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A注冊會計師取得丙公司2020年度整套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且能夠接觸集團管理層擁有的與丙公司相關(guān)的信息,認為這些信息構(gòu)成與丙公司相關(guān)的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
(3)丁公司為重要組成部分,集團項目組確定該組成部分重要性為520萬元,由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使用該組成部分重要性對丁公司財務信息實施審計。
(4)戊公司為不重要組成部分,集團項目組決定對戊公司財務信息執(zhí)行集團層面分析程序,未了解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
(5)己公司為重要組成部分,存在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fā)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集團項目組評價了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針對識別出的特別風險擬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恰當性,且參與了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因此未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進行了解。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或集團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王老師
2021-08-27 00:46:22 2269人瀏覽
題中是對組成部分的外匯交易實施審計,說明僅審計了特定的交易“外匯交易”,而該子公司還具有財務重大性,應實施全面審計,對所有超過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的項目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對于匯總可能重大、舞弊、低估項目也要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相關(guān)答疑
-
2023-07-17
-
2023-07-11
-
2022-05-16
-
2022-05-13
-
2022-04-29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