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例題2·單選題】甲市某汽車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5月在甲市銷售自產小汽車300輛,不含稅售價18萬元/輛,另收取優(yōu)質費2萬元/輛;將200輛小汽車發(fā)往乙市一經貿公司代銷,取得的代銷清單顯示當月銷售120輛、不含稅售價18.5萬元/輛。小汽車消費稅稅率為5%,則該汽車企業(yè)當月應向甲市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的消費稅為( )。(2014年改編)
A.295.64萬元
B.300萬元
C.407.55萬元
D.411萬元
【答案】C
【解析】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本題委托代銷的應在甲市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稅。收取的優(yōu)質費是屬于收取的價外費用,應看作是含稅收入,做價稅分離以后并入銷售額計算繳納消費稅。該汽車企業(yè)當月應向甲市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稅=(300×18+300×2/1.13+120×18.5)×5%=407.55(萬元)。
孔老師
2020-09-01 11:56:31 4785人瀏覽
本題中給出的是售價,售價里是含消費稅的,計算消費稅時直接乘以稅率即可~~
首先,我們要明白為什么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計稅依據(jù)中要包含有消費稅本身。其次如果題干中給出了應稅消費品的銷售價格,不管是否含增值稅,都是含消費稅的,所以如果直接銷售,有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下同)的話,那么銷售價格中已經包含了消費稅,直接用銷售價格乘以稅率計算消費稅,不需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
但是如果沒有銷售價格,需要組價計算的話,我們需要自己把消費稅包含到組成計稅價格中,這時候就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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