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法》里規(guī)定的視同銷售,如何理解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D
答案分析:選項A:將自產貨物用于職工福利,應當視同銷售;選項B: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屬于非經營活動,不繳納增值稅;選項C:外購貨物用于職工福利,不需要視同銷售;選項D:將自產、委托加工和外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的,應當視同銷售。
付老師
2025-10-13 16:48:06 803人瀏覽
新增值稅法規(guī)定的三種視同應稅交易:
(1)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理解】防止企業(yè)通過內部消耗規(guī)避納稅義務。僅限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不包括外購貨物。這是因為外購貨物用于福利時,其進項稅額已通過抵扣鏈條進入稅務系統(tǒng),只需作進項轉出處理;而自產或委托加工貨物若不視同銷售,其生產環(huán)節(jié)的進項稅額將因未形成銷項而 “沉淀”,導致國家稅收流失。
(2)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轉讓貨物;
【理解】堵塞 “無償贈送” 的稅收漏洞,確保交易中性。僅適用于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個人無償轉讓貨物不征稅。這是因為個人間的無償贈與(如親友饋贈)通常不具備經營性質,征管難度較大;而企業(yè)的無償轉讓可能隱含商業(yè)目的(如促銷、捐贈抵稅),需納入稅網。
(3)單位和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不動產或者金融商品。
【理解】覆蓋非貨物類資產的無償轉移,實現(xiàn)稅制公平。單位和個人均需納稅,突破了前兩類僅針對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限制。這是因為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價值較高,個人無償轉讓(如贈與房產)可能導致重大稅收流失,需統(tǒng)一規(guī)范。
由于目前還沒有推出具體的實施細則,所以暫時可以按上述來理解,待實施細則公布后,會更為明確。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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