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計稅方法_2025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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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計稅方法(掌握)
增值稅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和扣繳計稅方法。
一、一般計稅方法 大綱要求|掌握
1.一般計稅方法是指間接計稅方法,即國際上通行的購進扣稅法。
2.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除特殊情形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外,均應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的基本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考核要點:
(1)不同情況下銷售額的確定;
(2)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的確定;
(3)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的判定;
(4)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二、簡易計稅方法 大綱要求|掌握
1.除進口環(huán)節(jié)外,我國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只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的銷售額征稅,同時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項目所含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
2.一般納稅人發(fā)生特定銷售行為,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不可以抵扣對應的進項稅額。
3.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征收率
三、扣繳計稅方法 大綱要求|掌握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nèi)發(fā)生應稅行為,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所屬章節(jié):第二章 增值稅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彭婷老師2025年《稅法一》輕一·基礎細講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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