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3為什么不確定銷項稅額
問題來源:
張老師
2025-09-21 12:26:56 1380人瀏覽
事項3中的自產(chǎn)設備用于建造廠房不需要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原因如下:
根據(jù)增值稅政策,企業(yè)將自產(chǎn)貨物用于在建工程(如廠房建造)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這是因為2009年增值稅轉型后,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已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設備用于自身應稅項目時,其原材料對應的進項稅額前期已正常抵扣,無需重復確認銷項稅。
雖然會計處理錯誤地確認了收入(應沖回收入和成本),但這屬于會計差錯調(diào)整(沖減多計的收入成本差額400萬元),不影響增值稅義務。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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