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回股息在稅收饒讓下為何不按常規(guī)計算所得稅
境外所得間接抵免稅的計算不應該是先還原預提稅之前的股息然后再還原繳納所得稅之前的所得再??所得稅率才能計算出間接稅款啊!怎么能直接用還原預提稅之前的金額直接??所得稅率呢?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該居民企業(yè)可直接抵免的預提所得稅=160×10%+250÷(1-7%)×7%=34.82(萬元),該居民企業(yè)可間接抵免的境外所得稅(境外饒讓優(yōu)惠視同納稅)=160×20%=32(萬元),該居民企業(yè)可抵免稅額合計=34.82+32=66.82(萬元)。
付老師
2025-10-13 19:46:18 249人瀏覽
您的問題很好!在一般間接抵免計算中,確實需要將分回股息還原到繳納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前的所得額,再乘以所得稅率來計算抵免額。但本題的特殊性在于甲國A公司適用稅收饒讓協(xié)定,且當年度被免征企業(yè)所得稅。由于實際稅率為零,A公司的稅后所得(即還原預提稅后的股息160萬元)等同于稅前所得,因此可視為直接按160萬元乘以名義稅率20%計算視同已納稅額32萬元。這種做法符合饒讓協(xié)定中對免稅優(yōu)惠視同納稅的規(guī)定,無需額外還原,避免了重復計算。您的理解在常規(guī)情況下是正確的,但本題因饒讓條款而有此特殊處理。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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