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直接減免兩稅為何不含先征后返即征即退
問題來源:
貨款結算方式 |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
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 | 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合同未約定或無合同的,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
預收貨款方式 | 應稅消費品發(fā)出的當天 |
托收承付或委托銀行收款 | 發(fā)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
其他結算方式 | 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 移送使用的當天 |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 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
進口應稅消費品 | 報關進口的當天 |
應稅行為 | 納稅地點 |
銷售及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 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
納稅人總、分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的 | 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稅 |
到外縣(市)銷售或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消費品 | 銷售后,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納稅 |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 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受托方為個人除外) 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
進口應稅消費品 | 由進口人或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納稅 |
考點 | 具體內容 |
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 (1)直接對外銷售,主要是銷售額的確定,和增值稅銷售額的確定基本一致,略有差異 (2)自產自用(視同銷售),確定其計稅依據(jù),并計算稅額 |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相關涉稅處理 | (1)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的計算 (2)委托加工收回后對外銷售消費稅處理 (3)受托方未履行代收代繳消費稅義務的處理 (4)和增值稅的關聯(lián)及差異 |
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 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再銷售已納消費稅的扣除計算 |
零售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 (1)零售金銀首飾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2)零售超豪華小汽車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
常老師
2025-11-09 16:24:01 286人瀏覽
直接減免,退還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可退還城建稅及附加:比如說2025年2月發(fā)布一個文件針對某個業(yè)務免征增值稅,但是這個文件規(guī)定開始實施日期是1月份,那么這個時候如果企業(yè)涉及這種業(yè)務的話,它1月的業(yè)務是可以免征增值稅的,那么1月份這部分已繳納的增值稅就可以退還,同時可以退還相應的已繳納的城建稅及附加。這是由于一種時間差產生的退稅,本身這業(yè)務是免征增值稅的,那么就不需要繳納城建稅及附加,所以由于時間差產生退還的時候,城建稅和附加可一并退還。
而如果是一個業(yè)務本身適用的就是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或即征即退增值稅的政策,那么在退(返)還增值稅的時候就不能退還相應的城建稅及附加。因為這個增值稅是按照政策先繳納了再退(返)還,而城建稅及附加在其繳納的時候按照繳納的增值稅計算,之后退(返)還的時候城建稅及附加沒有相應的優(yōu)惠,不能退還。
因此我們才說,直接減免的兩稅,不包括先征后退(返)、即征即退。您理解一下~
有問題歡迎繼續(xù)交流。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
2026-01-11
-
2026-01-10
-
2025-09-24
-
2023-10-23
-
2020-08-23
您可能感興趣的稅務師試題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