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車輛用于公益活動征稅問題
王亭喜老師課堂上講到征稅范圍滿足兩個條件:“購置”+“自用”,選項C用于公益運輸并沒有自用,為什么還要繳納車輛購置稅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C,D
答案分析:選項BE:電動摩托車、叉車不屬于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不繳納車輛購置稅。
付老師
2025-10-13 20:17:19 241人瀏覽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二條明確規(guī)定:本法所稱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yīng)稅車輛的行為。
這里的 “自用” 并非狹義的 “個人使用”,而是指取得車輛后實際投入使用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個人日常生活使用(如選項 A);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使用(如選項 D);單位提供公共服務(wù)使用(如選項 C 的公益運輸)。
因此,公益性組織接受饋贈的小汽車用于公益運輸,屬于 “取得并自用” 的范疇,需依法繳納車輛購置稅。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guān)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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