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不動產一般納稅人老項目和新項目稅率怎么區(qū)分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1)應繳納的增值稅=(1960-700)÷(1+5%)×5%=60(萬元);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60×(7%+3%)=6(萬元)。(2)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fā)票的,經(jīng)當?shù)囟悇詹块T確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可按發(fā)票所載金額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扣除。(3)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準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作為加計5%的基數(shù)。(4)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合計=700×(1+5%×12)+6+1960×0.5‰+700×4%=1154.98(萬元)。
喬老師
2025-11-13 17:59:29 357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老項目(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可選 5% 簡易計稅、或可選9%一般計稅;新項目(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必須得按 9% 一般計稅,不能選擇按5%簡易計稅。就這么簡單區(qū)分~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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