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進項稅不能抵扣

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的情況有:購進的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購進的材料或商品用于免水洗項目;購進的材料或者商品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等。
什么樣的進項發(fā)票不能抵扣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下列項目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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