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函證決策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jù)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審計》科目的選擇題、簡答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函證決策。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yè)環(huán)境上,堅守職業(yè)價值觀、遵循職業(yè)道德、堅持職業(yè)態(tài)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yè)學科知識和職業(yè)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三章審計證據(jù)第三節(jié)函證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函證決策
(一)函證決策應當考慮的因素
1.評估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2.函證程序針對的認定
(1)函證程序針對不同的認定,所獲取審計證據(jù)的證明力是不同的。
(2)對特定認定,函證的相關性受注冊會計師選擇函證信息的影響。
3.實施除函證以外的其他審計程序
針對同一項認定可以從不同來源獲取審計證據(jù)或獲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jù)。
4.被詢證者對函證事項的了解
如果被詢證者對所函證的信息具有必要的了解,其提供的回復可靠性更高,則適合采用函證程序;反之,沒有必要。
5.預期被詢證者回復詢證函的能力或意愿
6.預期被詢證者的客觀性
如果被詢證者是被審計單位的關聯(lián)方,則其回復的可靠性會降低,不適宜采用函證程序。
(二)確定函證的內容、范圍、時間和方式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被審計單位的以下因素確定函證的內容、范圍、時間和方式:
1.被審計單位的經(jīng)營環(huán)境;
2.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3.賬戶或交易的性質;
4.被詢證者處理詢證函的習慣做法及回函的可能性等。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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