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基礎考點:臨時借調員工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基礎考點:臨時借調員工。
【內容導航】:
(一) 總體要求
(二)評價不利影響
(三)采取防范措施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二章審計業(yè)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四節(jié)與審計客戶發(fā)生人員交流的內容。
【知識點】:臨時借調員工
(一)總體要求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向審計客戶借出員工,只有同時滿足以下情況時才不會因自我評價產生不利影響:
1.只能短期向客戶借出員工;
2.借出的員工不得為審計客戶提供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道德守則禁止提供的非鑒證服務(詳見教材22.6);
3.借出的員工不得承擔審計客戶的管理層職責。
(二)評價不利影響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評價借出員工產生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并在必要時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解讀】審計實務中,會計師事務所通常應當注意下列“審計客戶臨時借調事務所員工”的情況,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1.借出的員工涉及到替換審計客戶的員工(即擔任其雇員);
2.借出的員工涉及到對審計客戶員工所執(zhí)行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或復核;
3.與標準收費相比,收費的折扣幅度很大;
4.借出的員工涉及項目為中期或長期,不是短期;
5.借出的員工參與其他被禁止提供的服務,例如進行管理層決策、批準或簽署客戶文檔或協(xié)議、保管客戶資產或擅自對審計客戶作出承諾。
(三)采取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對借出員工的工作進行額外復核;
2.合理安排審計項目組成員的職責,使借出員工不對其在借調期間執(zhí)行的工作進行審計;
3.不安排借出員工作為審計項目組成員。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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