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業(yè)務_26年注會會計預習知識點
負債業(yè)務是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第三十章政府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的重要知識點。行政事業(yè)單位負債主要包括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交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應繳款項、長期應付款、預計負債等。下文對其中的應繳財政款以及應付職工薪酬做了重點梳理,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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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業(yè)務
單位負債主要包括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交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應繳款項、長期應付款、預計負債等。
點撥:
單位負債的財務會計核算與企業(yè)會計基本相同。
(一)應繳財政款【點撥】
單位應繳財政款是指單位取得或應收的按照規(guī)定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包括應繳國庫的款項和應繳財政專戶的款項。為核算應繳財政的各類款項,單位應當設置“應繳財政款”科目。單位按照國家稅法等有關規(guī)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通過“應交增值稅”、“其他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點撥:
由于應繳財政的款項不屬于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xiàn)金收支,因此不進行預算會計處理。
(二)應付職工薪酬
單位的應付職工薪酬是指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付給職工(含長期聘用人員)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津貼補貼、規(guī)范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改革性補貼、社會保險費(如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職業(yè)年金、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等)、住房公積金等。
知識點來源:第三十章 政府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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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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