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轉瞬間2015年已經接近尾聲,這預示著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將到來。為了幫助考生提升備考效率,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經濟法》:贈與合同。
知識點:贈與合同
1.贈與合同概述
【解釋】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諾成合同。
(1)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2.贈與合同的撤銷
(1)任意撤銷。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2)法定撤銷。
【解釋】如果屬于法定撤銷,無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贈與是否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或者經過公證,贈與人均可以撤銷。
法定撤銷的情形:
、賴乐厍趾浥c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趯浥c人有撫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3)撤銷權。
①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
、谫浥c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解釋】撤銷權的行使主體不同,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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