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委托收款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經濟法》科目的選擇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經濟法》選擇題易考點:委托收款。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1——知識理解能力
考生應當理解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所需專業(yè)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九章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第四單元非票據結算方式的內容。
選擇題易考點:委托收款
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
2.付款人應于接到通知的當日書面通知銀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通知銀行付款的,視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銀行應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開始營業(yè)時,將款項劃給收款人。
3.銀行在辦理劃款時,發(fā)現付款人存款賬戶不足支付的,應通過被委托銀行向收款人發(fā)出“未付款通知書”。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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