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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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有
從價計征(經營自用的房產)——房產的計稅價值(余值)
計稅價值(余值):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各地扣除比例由當?shù)厥?、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的計稅余值=房產原值×(1-10%~30%)
從租計征(出租的房產)——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
如果是以勞務或者其他形式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根據(jù)當?shù)赝惙慨a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額從租計征;
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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