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訴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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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訴訟是稅務行政訴訟的被告必須是稅務機關或經(jīng)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行使稅務行政管理權的組織,而不是其他行政機關或組織。稅務行政訴訟解決的爭議發(fā)生在稅務行政管理過程中,因稅款征納發(fā)生的爭議,復議是訴訟的必經(jīng)前置程序。
有復議前置程序的起訴期限是當事人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不需要復議前置程序的起訴期限是當事人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內(nèi);因稅務機關原因致使當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在不得超過2年的整體時間段中,在當事人實際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時的15日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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