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通俗
精選回答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通俗理解就是企業(yè)買債券或放貸款時,不是為了倒賣賺錢,而是為了穩(wěn)穩(wěn)收利息和本金,會計上用一種特殊方法(實際利率法)計算這筆投資“當前還值多少錢”。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取得時
借: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到期一次付息)
貸:銀行存款(含交易費用)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可借可貸)
資產負債表日后續(xù)計量
確認利息
借:應收利息/債權投資——應計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方向與購入時相反)
貸:投資收益【期初賬面余額【未減值】(攤余成本【減值】)×實際利率】
收回本金、利息
收取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債權投資——應計利息(每期利息×期數)
到期收取本金:
借:銀行存款
貸: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出售
借:銀行存款
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債權投資——成本(出售部分面值)
——利息調整
(可借可貸,【初始倒擠】剩余部分反向轉出)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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