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退貨成本的計稅基礎是多少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劉子玥2025-09-19 11:49:26

計稅基礎通常為0。稅法不認可該資產。當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時,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會計處理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應收退貨成本核算銷售商品時預期將退回商品的賬面價值,扣除收回該商品預計發(fā)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價值減損)后的余額,可按合同明細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預期將退回商品轉讓時的賬面價值,扣除收回該商品預計發(fā)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價值減損)后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按其流動性計入“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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