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可以彌補虧損嗎

資本公積可以彌補虧損。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公積金彌補公司虧損,應當先使用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仍不能彌補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使用資本公積金。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公司法、外商投資法施行后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可用于彌補虧損的資本公積金范圍限定為兩類:一是接受用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二是接受以代為償債、債務豁免方式,或者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捐贈方式進行的資本性投入。
企業(yè)使用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當以本企業(y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為依據(jù),以未分配利潤負數(shù)沖減至零為限。同時,需形成董事會決議,提交股東會審議,審議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并且應在財務報表附注的 “未分配利潤” 項下單獨披露使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的數(sh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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