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受審計風險受哪些因素影響?
感覺邏輯有問題。
管理層誠信越低,審計時,審計師被欺騙的可能性越高,審計失敗的可能性就會越高,即可接受審計風險越高。為何是越低?
同理,被審計單位財務環(huán)境越差,審計師被欺騙的可能性越高(或者,審計師越容易找出其風險口),審計失敗的可能性就會越高,可接受審計風險越高。
財務報告使用者數(shù)量,與可接受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不太懂,請老師一起講一下。
謝謝。
問題來源:
風險類型
(一)審計師需要對風險進行評估,同時將風險劃分為:
1.固有風險(Inherent Risk)-管理當局在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來改變風險的可能性或影響的情況下,財務報告重大錯報的可能性,是錯誤或不正當行為(欺詐)發(fā)生的可能性
(1)錯誤一般是非故意的行為,與員工的能力有關;欺詐是故意行為,與員工的誠信度有關,員工的能力和誠信是有效內部控制的兩大基石
(2)影響因素:業(yè)務特征(失竊難易度,對報表影響的重要性,業(yè)務的復雜性,數(shù)據(jù)形成過程,業(yè)務發(fā)生頻率),內外部經營環(huán)境(財務狀況,管理人員的品行,稅率,法律法規(guī))
(3)固有風險相對客觀獨立地存在于審計過程中,與組織有關,與審計師無關
2.控制風險(Control Risk)-虛假信息超過可接受程度的可能性,而公司的內部控制措施沒有阻止或發(fā)現(xiàn)這些風險,即控制失效的可能性
(1)與組織的控制水平有關,受內部控制健全程度和有效程度的影響
(2)是審計過程中的獨立風險,審計人員只能進行評估而無法施予影響
(3)內控無法完全保證防范和發(fā)現(xiàn)所有的錯弊,所以控制風險一定存在
3.失偵風險(Detection Risk)-審計證據(jù)未能發(fā)現(xiàn)錯報,漏報的可能性,或審計證據(jù)未能發(fā)現(xiàn)虛假陳述的風險
(1)是審計師唯一可以進行控制和管理的風險
(2)與審計人員的工作直接相關,受審計程序有效性和審計人員運用審計程序有效性影響
(二)可接受審計風險(AAR)-可接受審計風險是審計失敗的可能性,是以上三種風險的函數(shù),代表審計師愿意接受的審計失敗風險,可接受審計風險取決于三個因素,審計師據(jù)此設定可接受審計風險
(1)管理層的誠信水平-管理者誠信越低,AAR越低
(2)財務報告使用者數(shù)量-財務報告使用者越多,AAR越低
(3)被審計單位財務環(huán)境-財務狀況或環(huán)境越差,AAR越低
AAR=IR×CR×DR 或者 DR=AAR/(IR×CR)
何璇
2019-12-03 15:08:33 1268人瀏覽
如果管理者的誠信水平越低,說明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越糟糕,可接受風險就會越低。
如果報表的使用者越多,也會對報表的要求越嚴格,可接受風險就會越低。
兩者都會導致審計師要求更多的審計證據(jù)來支持審計,所以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就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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