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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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是11月1日,預習備考也已經(jīng)開始,請再預習備考的同時關注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要點: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
2016年《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要點: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
【預習要點】
(1)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經(jīng)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l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 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經(jīng)濟補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補償 (一般是11個月),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相關章節(jié)預習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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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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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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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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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的訂立 | |
|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 | |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 |
|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 |
| 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 |
| 勞動爭議的解決 | |
|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 |
【預習要點相關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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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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