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概述_2020年注會《會計》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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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金融資產
衍生工具
設置的主要會計科目
【所屬章節(jié)】
第十四章 金融工具
【知識點】金融工具概述
金融工具概述
一、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是指企業(yè)持有的現(xiàn)金、其他方的權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資產:
(一)從其他方收取現(xiàn)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
【提示】預付賬款不是金融資產,因其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是商品或服務,不是收取現(xiàn)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權利。
(二)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例如,甲公司持有一項以每股10元的價格在6個月后購買乙上市公司股票的看漲期權。6個月后標的股票的市價超過10元,則甲企業(yè)將行使期權。
看漲期權:買入期權。是指期權的購買者擁有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zhí)行價格買進一定數(shù)量標的物的權利。
看跌期權:賣出期權。是指期權的購買者擁有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zhí)行價格賣出一定數(shù)量標的物的權利。
(三)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yè)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yè)根據(jù)該合同將收到可變數(shù)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四)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yè)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shù)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xiàn)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二、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是指屬于本準則范圍并同時具備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一)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shù)、費率指數(shù)、信用等級、信用指數(shù)或其他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的,該變量不應與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關系。
(二)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者與對市場因素變化預期有類似反應的其他合同相比,要求較少的初始凈投資。
(三)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
常見的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合同和期權合同等。
三、設置的主要會計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衍生金融資產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2.“債權投資”。本科目核算企業(yè)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3.“債權投資減值準備”。本科目核算企業(yè)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計提的損失準備。
4.“其他債權投資”。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債權投資)。
5.“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本科目核算企業(yè)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
6.“交易性金融負債”。本科目核算企業(yè)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企業(yè)持有的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可在本科目下單設“指定類”明細科目核算。衍生金融負債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7.“衍生工具”。本科目核算企業(yè)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及其變動形成的衍生金融資產或衍生金融負債。作為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不在本科目核算。
8.“信用減值損失”。本科目核算企業(yè)計提《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要求的各項金融工具減值準備所形成的預期信用損失。
9.“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準備”。本明細科目核算企業(yè)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債權投資)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計提的損失準備。
10.“繼續(xù)涉入資產”。本科目核算企業(yè)(轉出方)由于對轉出金融資產提供信用增級(如提供擔保,持有次級權益)而繼續(xù)涉入被轉移金融資產時,企業(yè)所承擔的最大可能損失金額(即企業(yè)繼續(xù)涉入被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
11.“繼續(xù)涉入負債”。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在金融資產轉移中因繼續(xù)涉入被轉移資產而產生的義務。
12.“套期工具”。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開展套期業(yè)務(包括公允價值套期、現(xiàn)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的套期工具及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
13.“被套期項目”。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開展套期業(yè)務的被套期項目及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
14.“套期損益”。本科目核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
15.“凈敞口套期損益”。本科目核算凈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項目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轉入當期損益的金額或現(xiàn)金流量套期儲備轉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16.“其他綜合收益——套期儲備”。本明細科目核算現(xiàn)金流量套期下套期工具累計公允價值變動中的套期有效部分。
17.“其他綜合收益——套期損益”。本明細科目核算公允價值套期下對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或其組成部分進行套期時,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
18.“其他綜合收益——套期成本”。本明細科目核算企業(yè)將期權的時間價值、遠期合同的遠期要素或金融工具的外匯基差排除在套期工具之外時,期權的時間價值等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張志鳳老師《注冊會計師會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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