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_2019年注會經濟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已經進入到基礎備考階段了,打牢基礎很重要。在這里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的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內容導航】
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識點】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
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
1.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實質要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2.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形式要件
(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在內)、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推定形式、沉默形式)。
(2)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否則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3)推定形式,是指當事人并不直接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進行意思表示,而是通過實施某種積極的行為,使得他人可以推定其意思表示。如在超市購物,向售貨員交付貨幣的行為就可以推定行為人具有購買物品的意思。
(4)沉默形式,是指行為人沒有以積極的作為進行意思表示,而是以消極的不作為代替意思表示。根據《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希望大家利用有限的時間,掌握到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科目的知識點。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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