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的客體_2019年注會經濟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準備考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同學要投入到緊張的備考當中了,打牢基礎是關鍵。在這里東奧小編為大家摘取了2019年基礎班的部分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內容導航】
法律關系的客體
【所屬章節(jié)】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知識點】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的客體通常包括:
1.物
物(如土地、機器設備、貨幣、有價證券)是物權法律關系的客體。
2.行為
行為包括作為(如旅客運輸合同的客體并非旅客,而是運送旅客的行為)和不作為(如競業(yè)禁止合同的客體是不從事相同或者相似的經營活動)。給付行為是債權法律關系(如合同之債)的客體。
3.人格利益
人格利益(如公民的肖像、名譽、人身)是人身權法律關系的客體,也是諸多行政、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4.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如文學藝術作品、科學著作、專利、商標)是知識產權法律關系的客體。
大家一定要好好復習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科目,小編預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績。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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