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折舊基數是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基準,一般為取得固定資產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指將應提折舊總額在固定資產各使用期間進行分配時所采用的具體計算方法。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有4種,分別是直線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以及年數總和法。
更新時間:2025-12-30 11:34:27 查看全文>>
計提折舊基數是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基準,一般為取得固定資產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指將應提折舊總額在固定資產各使用期間進行分配時所采用的具體計算方法。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有4種,分別是直線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以及年數總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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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公式: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最后兩年改為年限平均法
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最初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特點:
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屬于加速折舊法。
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公式:
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年數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
應計折舊額
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應計折舊額=原值-凈殘值-減值準備
影響固定資產折舊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原價;
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在成本模式下,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有關規(guī)定,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按期(月)計提折舊或攤銷;存在減值跡象的,還應當按照《資產減值》準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1.計提折舊或攤銷時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或“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攤銷”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折舊方法的選擇應當遵循可比性原則,如需變更,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1.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
方法一:
(1)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
(2)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3)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方法二:
需要計提折舊的資產有固定資產以及以成本法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是公司財務處理時,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fā)生、但是未實際支付的折舊費用。計提折舊時需要區(qū)分會計期間和折舊期間,這兩者所指的期間不一定相同。
計提折舊屬于資產類科目,計提折舊是公司財務處理時,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fā)生、但是未實際支付的折舊費用。計提折舊時需要區(qū)分會計期間和折舊期間,這兩者所指的期間不一定相同。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基本賬務處理:
借:制造費用(生產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管理費用(行政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減值準備是按可回收價格和現金流量現值高的與賬面價值比看是否減值,如果減值就計提減值準備,一般稅法上是不認可的作為損失。而折舊是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使固定資產價值一點點的計入費用,稅法上按直線法計提折舊是認可的作為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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