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應按照《金融工具準則》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來收取或交付企業(yè)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yè)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企業(yè)應當將發(fā)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權益工具:該金融工具應當不包括交付現(xiàn)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或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等等。
更新時間:2025-12-11 15:31:06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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