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更新時間:2022-12-18 09:06:58 查看全文>>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更新時間:2022-12-18 09:06:58 查看全文>>
卷煙生產企業(yè)將卷煙批發(fā)給煙草批發(fā)企業(yè),那么生產企業(yè)要交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稅。
批發(fā)商銷售給零售商以及不是消費稅納稅人要繳納11%的從價稅,加0.005元/支。
計稅依據(jù):納稅人: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于銷售時納稅。納稅人之間銷售的卷煙不繳納消費稅。
卷煙生產企業(yè)將卷煙批發(fā)給煙草批發(fā)企業(yè),那么生產企業(yè)要交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稅。
批發(fā)商銷售給零售商以及不是消費稅納稅人要繳納11%的從價稅,加0.005元/支。
批發(fā)商之間銷售不繳納消費稅。
稅率:11%加0.005元/支,計算公式:應納消費稅=銷售額(不含增值稅)×11%+從量稅
核算要求:(橫向核算要求)納稅人應將卷煙銷售額與其他商品銷售額分開核算,未分開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費稅;縱向不得抵扣要求)批發(fā)企業(yè)在計算納稅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稅款。)
計稅依據(jù):納稅人: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于銷售時納稅。納稅人之間銷售的卷煙不繳納消費稅。
卷煙生產企業(yè)將卷煙批發(fā)給煙草批發(fā)企業(yè),那么生產企業(yè)要交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稅。
批發(fā)商銷售給零售商以及不是消費稅納稅人要繳納11%的從價稅,加0.005元/支。
批發(fā)商之間銷售不繳納消費稅。
稅率:11%加0.005元/支,計算公式:應納消費稅=銷售額(不含增值稅)×11%+從量稅
核算要求:(橫向核算要求)納稅人應將卷煙銷售額與其他商品銷售額分開核算,未分開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費稅;縱向不得抵扣要求批發(fā)企業(yè)在計算納稅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稅款。
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消費稅。稅率:5%,計稅依據(jù):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17%或征收率3%),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應按受托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jù)征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5%)。
金銀首飾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
(1)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其計稅依據(jù)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如果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稅款,在計算消費稅時,應按以下公式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十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2)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增值稅稅金)。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概念: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視同加工應稅消費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 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涉及增值稅的特殊行業(yè)的委托加工納稅問題:
代收代繳消費稅款:受托方加工完畢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特殊:如果受托方是個體經營者,委托方須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后向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受托方未代收代繳消費稅,委托方要補稅,補征稅款的計稅依據(jù)是:如果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直接銷售,按銷售額計稅補征;如果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尚未銷售或用于連續(xù)生產等,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補征。委托方收回應稅消費品后銷售: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guī)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確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以下三種情形,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抵扣稅款的計算方法: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期初庫存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當期購進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期末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應納稅額怎么計算
知識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