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會計分錄分為確認和繳納兩種情況。按規(guī)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稅時,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貸:銀行存款。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更新時間:2022-11-08 15:35:50 查看全文>>
房產稅的會計分錄分為確認和繳納兩種情況。按規(guī)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稅時,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貸:銀行存款。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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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征稅范圍: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征收,不包括農村。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房產是以房屋形態(tài)表現的財產。房屋則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則不屬于房產。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的特點:
1.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
房產稅的立法原則:
1.籌集地方財政收入;
2.調節(jié)財富分配;
3.有利于加強房產管理,配合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的特點:
1.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
房產稅的特點:
1.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
2.限于征稅范圍內的經營性房屋;
3.區(qū)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guī)定不同的計稅依據。
概念:
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征稅范圍:
房產稅征收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
1、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yè)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xù)之日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fā)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征
(1)地上建筑(自用)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獨立地下建筑(自用)
應納稅額=地下房屋原價*折算比例*(1-扣除比例)*1.2%
(3)地下建筑與地上建筑相連(自用)
房產稅從價計征的計稅依據:
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
計稅余值是指依照稅法規(guī)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的損耗價值以后的余額。
計算公式:
房產的計稅余值=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
扣除比例由當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1.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因此,凡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應以房屋原價按規(guī)定減除一定比例后的房產余值計征房產稅;沒有記載房屋原價的,按照上述原則,并參照同類房屋,確定房產原值,按規(guī)定計征房產稅。
房產稅計稅余值是指依照稅法規(guī)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的損耗價值以后的余額。
計算公式:
房產的計稅余值=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
扣除比例由當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因此,凡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應以房屋原價按規(guī)定減除一定比例后的房產余值計征房產稅;沒有記載房屋原價的,按照上述原則,并參照同類房屋,確定房產原值,按規(guī)定計征房產稅。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fā)土地發(fā)生的成本費用等。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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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一)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計稅依據
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稅余值,是指依照稅法規(guī)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的損耗價值以后的余額。其計算公式為:
房產的計稅余值=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
2、從租計征計稅依據
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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