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期限?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
更新時間:2023-06-11 10:24:55 查看全文>>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期限?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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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速算扣除數(shù)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經(jīng)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財產(chǎn)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以轉(zhuǎn)讓財產(chǎn)的收入額減除財產(chǎn)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問題】個人所得稅扣繳客戶端初始密碼?
若扣繳單位忘記申報密碼,有三種方式可實現(xiàn)申報密碼重置:一是該扣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本人的個人所得稅APP,通過【個人中心】--【企業(yè)辦稅權(quán)限】--選擇對應企業(yè)--點擊【重置申報密碼】進行重置;二是該扣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本人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通過【個人信息管理】--【辦稅權(quán)限管理】--【企業(yè)辦稅權(quán)限】--【查看詳情】--【重置申報密碼】路徑進行重置;三是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密碼重置。
【問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費用扣除標準是什么?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
一、匯算的主要內(nèi)容
2022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guān)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稅額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chǎn)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guī)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問題】哪些情況需要辦個稅匯算清繳?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主要情形如下: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ǎng)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問題】個稅匯算清繳條件有哪些?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guān)問題的公告》,“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nèi)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1.財政部稅務總局2019年第94號公告規(guī)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的12月31日之間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是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以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2.如果納稅人符合上述規(guī)定,那么就可以免于辦理年度匯算,對于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或者是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在使用手機完成申報后,會進入免于年度匯算的頁面,如果對相關(guān)情況確認無誤后,可以點進頁面的右下角的享受免申報按鈕,就無需補繳稅款。
個稅匯算清繳的含義
個稅匯算清繳是指上年度個人所得稅清算的過程。稅匯算清繳,是我國的一種納稅方式,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對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等其他法律規(guī)定情形。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3.納稅年度內(nèi)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4.納稅人申請退稅。
【問題】個稅匯算清繳每個人都要申報嗎?
個稅匯算清繳并不是每個人都要進行申報的,只有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會需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2022年度已經(jīng)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才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
(2)2022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需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
綜合來說,只有個人所得有退稅或者需要補稅的情況下才要申報。沒有預繳過稅額或者個人收入不高的話,自然不存在退稅或者補稅的情況了。
有幾種情況是不需要進行匯算情況的,具體如下:
【問題】個體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
納稅人取得經(jīng)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nèi)向稅務機關(guān)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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