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主體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主體。
【內(nèi)容導航】:
1.主體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3篇第三章涉稅犯罪第二節(jié)危害稅收征管罪的內(nèi)容。
【基礎考點】: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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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 |
具體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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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罪 |
僅限于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其他單位和個人不能獨立構成本罪主體,但是可稱為本罪共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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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稅罪 |
(1)僅限于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與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共同實施抗稅行為的,以抗稅罪的共犯依法處罰 (2)只能是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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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繳欠稅罪 |
僅限于欠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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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 |
持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單位或者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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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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