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收相關法律》之復議終局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nèi)容:《稅收相關法律》之復議終局
【學員提問】
老師:教材299頁復議終局型里講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钡珪320頁復議前置的情況又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確認土地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具體行政行為……,經(jīng)復議后,才可以起訴。"就不明白了,感覺不矛盾了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復議終局型里講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比如河北省政府對確認土地所有權的行政復議決定就是最終裁決,不能再到法院起訴。
復議前置的情況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確認土地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具體行政行為……,經(jīng)復議后,才可以起訴。比如滄州市政府對確認土地所有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再到法院起訴。這兩個說法不矛盾,區(qū)別是作出復議的政府級別不同, 復議終局型是省級政府。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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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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