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2013年6月22日至23日,小編提醒廣大注稅考生各省市已開始陸續(xù)公布2013年注稅考試報名時間,要趁早復習,一步一步穩(wěn)紮穩(wěn)打,考試前才能從容不迫,F(xiàn)階段可以進入注稅第一輪復習,復習目標為熟悉所報科目每章節(jié)的知識點,消除陌生感,將較難知識點進行初步消化。以下是《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二篇第二章物權法第一節(jié)物權概述的知識點:物權的概念和特征,供學員們參考。
第2篇第二章 物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物權概述
二、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1.物權的概念
物權,是指權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財產(chǎn)權。
(1)物權是一種財產(chǎn)權
(2)物權以特定物為標的
(3)物權是支配型財產(chǎn)權
(4)物權分為自物權(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2.物權的法律特征
(1)物權是對物的支配權
(2)物權是排他性財產(chǎn)權
(3)物權是對世權
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物權對除權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有約束力。
(4)物權是絕對權
、傥餀嗟膶崿F(xiàn),無需義務人為積極行為進行協(xié)助,僅由權利人對標的物進行直接支配即可。
、谖餀嗍欠ǘ嗬,其內容、效力均由強制性規(guī)范所規(guī)定,物權人能夠在合法范圍內無限制條件地、絕對地實現(xiàn)其權利。
溫馨提示:本文內容參照2012年注稅教材,內容僅供參考,欲了解最新注稅考試知識點請參看注稅2013年最新教材或東奧2013年注稅最新網(wǎng)絡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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