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一》基礎考點:增值稅的征收率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一》基礎考點:增值稅的征收率。
【內容導航】:
一、增值稅的征收率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第四節(jié)稅率的內容。
【基礎考點】:增值稅的征收率
【歸納與提示】在學習這部分內容是要注意以下三點:
1.現(xiàn)行實際工作中,增值稅的征收率有3%、4%、6%、減按2%、按4%減半共五種情況。
2.使用征收率計稅就要求納稅人采用簡易征稅辦法繳稅,不能抵扣該項目相關的進項稅。
3.采用征收率計算的稅額,不能稱其為銷項稅額,就是應納稅額。
小規(guī)模納稅人征收率使用的兩種情況:
情況一:法定征收率3%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一般適用于3%的征收率:。計稅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3%
【注意事項】
(1)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2)應開具普通發(fā)票,可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情況二:減按2%征收率征收
適用于:
(1)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2)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舊貨。
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計稅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注意事項】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征收率使用的四種情況:
情況一:4%征收率減半征收
適用情況: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按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2)一般納稅人銷售舊貨。
計稅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
應納稅額=銷售額×4%÷2
【注意事項】應開具普通發(fā)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情況二:4%征收率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2)典當業(yè)銷售死當物品
(3)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計稅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
應納稅額=銷售額×4%
【注意事項】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情況三:可選擇按3%征收率計稅(新增規(guī)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yè)銷售生物制品,可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生物制品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計稅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3%
【注意事項】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情況四:可選擇按6%征收率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
(2)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黏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計稅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6%)
應納稅額=銷售額×6%
【注意事項】
(1)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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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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