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某稅務師事務所受托對某企業(yè)進行納稅審查時,發(fā)現該企業(yè)某月份將管理部門領用的原材料8000元,計入生產成本,經核實該企業(yè)當月期末材料結存成本為60000元,期末在產品結存成本為10000元,期末產成品結存成本為70000元,本期銷售成本發(fā)生額為160000元,則稅務師采用“按比例分攤法”計算的分攤率為( )。
正確答案:
在“材料”賬戶貸方、“生產成本”賬戶借方查出的錯誤額,即多計成本的問題,會影響期末在產品結存成本、期末產成品結存成本和本期產品銷售成本,分攤率=多計生產成本數額8000/(期末在產品結存成本10000+期末產成品結存成本70000+本期產品銷售成本160000)×100%=3.3%。
錯賬的類型及調整范圍
知識點出處
第八章 代理納稅審查方法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99,200,201,202,2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