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6月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20萬元、增值稅2.6萬元;當月對外銷售貨物取得不含稅收入200萬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7年購進的辦公用小汽車一輛,取得含稅收入22.6萬元,甲企業(yè)未放棄減稅;當月從農民手中收購一批用于直接出售的農產品,農產品收購憑證上注明價款10萬元;外購原材料,取得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價款113萬元。甲企業(yè)當月應
正確答案: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甲企業(yè)當月應納增值稅=200×13%-10×9%+22.6/(1+3%)×2%-(20+2.6)=2.94(萬元)。
扣減增值稅規(guī)定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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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考試教材第117,118,119,1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