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本篇為2014《高級會計實務》第八章“金融工具會計”第五節(jié)知識點精講:股權激勵。其主要內容包括股權激勵方式、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股權激勵計劃的擬訂、審批和實施、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本節(jié)主要介紹股權激勵計劃的擬訂、審批和實施。
股權激勵之股權激勵計劃的擬訂、審批和實施(5)
目錄:
(一) 股權激勵計劃的擬訂
。ǘ 股權激勵計劃的申報和批準
。ㄈ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
。ㄋ模 股權激勵計劃的終止
知識點概述: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擬訂
6.其他事項
(1)公司發(fā)生實際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
、俟疽蛉魏卧驅е缕鋵嶋H控制人發(fā)生變化,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繼續(xù)有效;
、诠竞喜r,激勵計劃繼續(xù)實施,股票期權數(shù)量和行權價格根據(jù)公司合并時股票的轉換比例調整,標的股票變更為合并后公司的股票;
③公司分立時,激勵計劃繼續(xù)實施,標的股票變更為分立后公司的股票,股票期權數(shù)量按原有標的股票數(shù)量占公司股票總數(shù)的比例確定,行權價格調整為:
新行權價格=原行權價格×(新公司股價÷原公司股價)
(2)激勵對象發(fā)生職務變更、離職或死亡
、偌顚ο舐殑瞻l(fā)生變更,且已經(jīng)從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離職,與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徹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公司董事會批準,可以取消激勵對象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或者將該名激勵對象已獲授權尚未行權的期權轉授予其他激勵對象(如轉授予期權的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則由董事會做出決議后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激勵對象職務發(fā)生變更,但仍為公司的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或核心經(jīng)營管理、業(yè)務人員,或者被公司委派到公司的子公司任職,原則上已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但是董事會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對激勵對象已獲授權尚未行權的期權進行調整。
但是激勵對象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考核不合格、觸犯法律、違反職業(yè)道德、泄露公司商業(yè)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職務變更,經(jīng)公司董事會批準,可以取消激勵對象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或者將該名激勵對象已獲授權尚未行權的期權轉授予其他激勵對象(如轉授予期權的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則由董事會做出決議后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激勵對象成為獨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權的人員的,經(jīng)公司董事會批準,可以取消激勵對象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或者將該名激勵對象已獲授權尚未行權的期權轉授予其他激勵對象(如轉授予期權的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則由董事會做出決議后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诩顚ο笠蛴|犯法律、違反職業(yè)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被公司解聘的,經(jīng)公司董事會批準,可以取消激勵對象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或者將該名激勵對象已獲授權尚未行權的期權轉授予其他激勵對象(如轉授予期權的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監(jiān)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則由董事會做出決議后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如果董事會決定取消其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則該部分期權自激勵對象離職之日起無效。
、奂顚ο笠蚬鴮е聠适趧幽芰Φ,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規(guī)定行權。
④激勵對象死亡的,自其死亡之日起,所有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即被取消。但激勵對象因工死亡的,公司應當根據(jù)激勵對象被取消的股票期權價值對激勵對象進行合理補償,并根據(jù)法律由其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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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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