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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注冊會計師審計文 號:頒發(fā)日期:2014-12-12
地 區(qū):吉林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定于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5日進行2014年度防偽標識的清算和2015年度防偽標識的發(fā)放工作。各所可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適時進行此項工作。
要求如下:
1、網(wǎng)上填報真實、準確、完整;
2、確認網(wǎng)上填報內(nèi)容全部復核后,打印完整年度備案表,事務所蓋章、所長簽字后上報;
3、作廢標識、剩余標識要原件收繳,丟失標識要把登載聲明的報紙原件上報;
4、經(jīng)辦人需帶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為確保此項工作一次完成,建議電話或QQ提前溝通確認,避免多次往返。
咨詢電話:0431-88591820或QQ1017939110
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