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核定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稅工資稅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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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銀行法規(guī)
文 號:豫國稅發(fā)[2008]33號
頒發(fā)日期:2007-03-02
地 區(qū):河南
行 業(yè):金融業(yè)
時效性:有效
鄭州市國家稅務局:東奧會計在線
現(xiàn)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核定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稅工資稅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7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OO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