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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增值稅,消費稅文 號:云煙財聯(lián)[1999]325號頒發(fā)日期:1998-09-08
地 區(qū):云南行 業(yè):其他時效性:有效
昆明卷煙廠:
你廠《關于請求審批“特醇翻蓋大重九”卷煙價格的請示》(昆煙政字[199 9]23號)、《關于請示審批“84mm扁盒醇香云煙”卷煙價格的請示》(昆煙政字[1999]36號)及《關于請示審批“94mm”柔和茶花“(十六支裝)卷煙價格的請示》均已收悉。經(jīng)對上報卷煙生產成本的審核,并結合國家稅務總局對卷煙計稅價格核定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你廠上報卷煙計稅價格批復如下:
一、84mm硬條 翻蓋特醇“大重九”牌卷煙計稅出廠價格每箱(50000支)7500.00元。
二、84mm硬條 翻蓋特醇“云煙”(扁盒)牌卷煙計稅出廠價格每箱(500 00支)9750.00元。
三、94mm硬條 翻蓋“茶花”(16支裝)牌卷煙計稅出廠價格每箱(500 00支)6375.00元。
四、上述牌號卷煙計稅出廠價格從1999年8月1日起執(zhí)行。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