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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車輛購置稅文 號:京國稅函[2006]220號頒發(fā)日期:2005-05-02
地 區(qū):北京行 業(yè):其他時效性:有效
車輛購置稅征稽管理處: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達2006年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免征車輛購置稅公務車計劃的通知》(國稅函[2006]28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有關問題經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后明確如下:
一、免稅車輛照片下載地址調整為:總局FTP服務器“LOCAL/流轉稅司/消費稅處/車購稅/奧組委公務車免稅圖冊/ 2006年免稅指標”。
二、《北京奧組委專用車輛卡》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05年奧運會組委會公務用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國稅函[2005]753號)規(guī)定式樣執(zhí)行。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