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屬于“稅金及附加”項目嗎
精選回答

印花稅確實屬于稅金及附加科目。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自2017年起,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具體來說,印花稅是企業(yè)經營活動中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之一,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在實際操作中,印花稅通常不需要計提,而是在實際繳納時計入“稅金及附加—印花稅”科目借方,同時銀行存款科目貸方。
以下是對此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范圍
稅金及附加:指企業(yè)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這些稅費通常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以及印花稅等。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如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二、會計與稅務處理
會計處理: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增值稅之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已調整為“稅金及附加”。該科目涵蓋了企業(yè)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上述各類稅費,包括印花稅。然而,并非所有的印花稅都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例如,融資租賃合同繳納的印花稅是計入“固定資產”的;對于一次購買印花稅票或一次繳納印花稅額較大的情況,則屬于管理費用,在購買印花稅票時先計入“待攤費用”,發(fā)生應稅行為之后再轉入“管理費用”。
稅務處理: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fā)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而是在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稅收的征收、繳納、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為印花稅的征收和處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印花稅屬于“稅金及附加”項目,但具體會計處理還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在稅務處理方面,企業(yè)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繳納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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