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預習考點: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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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CPA經濟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違約責任
【知識點】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繼續(xù)履行
(1)金錢債務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金錢之債一定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
(2)非金錢債務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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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趥鶆盏臉说牟贿m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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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補救措施
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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