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jīng)濟法》預習考點:隨時解除
注冊會計師備考一定要注重知識點學習,打好了基礎(chǔ)才能更為輕松地進行以后的學習,為了幫助大家系統(tǒng)提前學習知識點,小編整理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幫助大家打好基礎(chǔ),順利過關(guān)!
【所屬章節(jié)】
注會經(jīng)濟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轉(zhuǎn)讓和解除-合同解除
【知識點】隨時解除
(1)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在貨運合同中,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3)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4)在不定期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5)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zhì)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在步入康莊大道之前,總要走過一段崎嶇艱辛的道路;在變得熠熠生輝之前,總須經(jīng)歷一段黯淡無光的日子。那些吃過的苦,那些流過的淚,終會成為我們成長過程中的寶貴財富。只要堅信前途的光明,一時的煩惱又算得了什么!祝大家在注冊會計師成績查詢時都能順利通關(guān)。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