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審計》高頻考點:接受委托后的溝通
注冊會計師備考時間是越來越少了,想要在短時間內把教材內容學習一遍,就要多關注一下各科的知識點干貨,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注會審計高頻考點,一起來學2017注會《審計》高頻考點:接受委托后的溝通
【內容導航】
(一)溝通不是必要程序
(二)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工作底稿的前提
(三)查閱相關工作底稿及其內容
(四)就使用工作底稿達成一致意見
(五)利用工作底稿的責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十四章審計溝通的內容
【高頻考點】接受委托后的溝通
(一)溝通不是必要程序
接受委托后的溝通與接受委托前有所不同,它不是必要程序,而是由后任注冊會計師根據(jù)審計工作需要自行決定的。
(二)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工作底稿的前提
接受委托后,如果需要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征得被審計單位同意,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
(三)查閱相關工作底稿及其內容
前任注冊會計師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可自主決定是否允許后任注冊會計師獲取工作底稿部分內容,或摘錄部分工作底稿。
(四)就使用工作底稿達成一致意見
在允許查閱工作底稿之前,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向后任注冊會計師獲取確認函,就工作底稿的使用目的、范圍和責任等與其達成一致意見。
(五)利用工作底稿的責任
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工作底稿獲取的信息可能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但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自身實施的審計程序和得出的審計結論負責。后任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中表明,其審計意見全部或部分地依賴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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