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知識點: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注會備考基礎階段工作已經開始,注會課程是不是都已經看了大半。大戰(zhàn)即將開始,小編為大家準備了CPA考試經濟法知識點,我們一起加油!
【知識點】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1)轉讓人“無處分權”
如果轉讓人對于所轉讓的標的物享有處分權,則適用正常的物權變動規(guī)則。善意取得制度旨在解決無權處分行為的有效性問題,因此必須以轉讓人無處分權為前提。
(2)依“法律行為”轉讓所有權
善意取得只能在交易中發(fā)生,該交易所借助的手段是法律行為(如買賣合同)。其他非因法律行為而發(fā)生的物權變動,無論是基于事實行為、公法行為還是直接基于法律規(guī)定而變動,均不存在善意取得的問題。
CPA備考已經進入基礎階段,一步一個腳印,踏實把握注會考試重點難點,在學習知識點的同時,進行注會考試同步練習,預祝大家順利通過CPA考試。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